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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莉
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以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为显著特征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其本质在于通过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与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发展范式发生根本性变革。这一生产力形态天然蕴含着绿色低碳的发展基因。
“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前启后、扩面提质,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阶段。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关键攻坚期,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群体性突破正在深刻重塑人与自然互动的方式与边界。在此背景下,深入探究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逻辑、现实梗阻与推进路径,对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多重逻辑
以绿色智能为底层逻辑的新质生产力,为数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强劲的内生动力。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生态文明建设遵循技术创新、要素重组、产业变革与治理提升的系统逻辑,贯穿着“数绿融合”的发展主线。
绿色技术革命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从“末端治理”向“智慧治理”范式进阶。传统生态环境治理模式面临认知滞后、数据割裂和响应被动等结构性短板。新质生产力通过将数字感知技术深度嵌入自然系统,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向智慧化方向演进,有助于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塑控”转变,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与数字治理的双向融合与系统升级。
新质要素配置催生从“要素叠加”向“数据乘数”的动能跃升。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非竞争性、边际成本递减与强渗透性特征,使其与传统生产力要素产生显著的乘数效应。劳动者从技能型升级为“数字素养+生态意识”的复合型主体,能够运用大数据平台开展精准监测与智慧决策;劳动资料从传统机械装备拓展为智能介质,有助于构建起人机自然实时交互的联通网络;劳动对象则由实体自然资源延伸为“自然实体+数据孪生”的双重存在,生态文明建设从物理空间延伸至数字空间。这一跃迁在更深层次上提升了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开创了高效、智慧、可持续的数字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
产业数字化与绿色化深度融合,推动发展模式从“资源依赖”走向“绿色重构”。数字产业生态化将绿色低碳理念嵌入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维护的全生命周期,以算法优化与绿色算力降低自身碳足迹。生态产业数字化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平台为组织载体,使绿色产业与数字技术创新同频共振,催生了能源互联网、智慧环保、循环经济等新业态。数字化与绿色化双向转型重塑了产业发展逻辑,推动产业形态朝着更加智能、高效、可持续的方向演进,为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石。四是治理体系层面的系统性升维,推动环境治理从“分散应对”走向“整体智治”。新质生产力通过构建全域感知、实时传导、精准匹配的数据穿透机制,打破部门、层级、区域间的信息壁垒,同时依托智能协同平台,将政府监管、企业履约、公众参与有机整合为联动的治理网络,推动环境治理体系从分散被动向灵活主动、多方参与转变,为数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体系化的组织保障。
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制约
数字技术与绿色技术存在融通障碍。二者在底层架构、数据接口、评价标准等方面相对缺乏系统性的兼容性安排,制约协同效应的充分释放。同时兼具数字能力与生态环境专业素养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不足、产学研在协同创新中的角色定位与利益联结机制仍显松散,使数字技术在应对新型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复杂生态环境挑战时,其渗透深度与应用效能远未达到预期。
生态数据使用规范与资产化转化路径尚待拓展。生态数据的产权归属、使用权限与收益分配规则尚处于模糊地带。同时统一规范的生态数据交易平台缺位,交易规则与价值评估方法存在短板,分类分级标准与质量规范体系尚未成型。以上问题使生态数据合规流通的成本居高不下,生态数据从“资源”到“资产”转化存在结构性障碍。
传统产业数字化与绿色化协同改造存在阻滞。传统产业的“双化”改造不仅需要承担硬件更新等显性费用,还要面对技术路线不确定、人才储备不足、市场回报周期漫长等隐性风险。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融资约束与风险承受能力弱,转型门槛相对较高。与此同时,绿色数字消费市场尚处于培育期,标准体系不统一、溯源机制不健全、消费者信任度有限,需求侧对转型的牵引力明显不足。
生态环境治理运行机制与新质生产力系统性发展要求存在错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受制于条块分割和层级壁垒,职能运行呈现分散化与碎片化特征,与新质生产力要求的系统性治理之间存在张力。同时,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深度应用,面临立法供给不足、技术规范缺失与伦理标准缺位的多重约束,合规性困境与新质生产力创新需求之间存在矛盾,显著影响数字生态文明建设效能。
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路径
强化重大技术攻关,打造绿色和数字科技融合创新的核心引擎。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攻关机制,建设绿色与数字技术融合的创新平台,培育重大战略科学家与领军团队。同时,强化政府引导基金与政策性金融的带动作用,构建覆盖种子期、初创期到成长期的全链条绿色科技金融支持体系,切实缩短从实验室到应用场的转化周期。
释放生态数据价值,健全生态数据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出台生态数据的分类分级标准与统一编码规则,同步推动生态环境数据的安全标准和质量规范建设,为生态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扫清制度障碍。同时,培育多层次生态数据交易市场,搭建集资产评估、登记确权、挂牌交易、清算结算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和交易规则,降低数据流通成本。此外,创新生态数据资产化运营模式,探索数据质押、数据保险、数据信托等金融创新,建立“个人碳账户”等普惠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数据价值分配格局。
强化政策引导支持,推动产业数字化和绿色化协同转型全面发力。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等政策工具,重点支持传统能源和制造业节能降碳、循环化利用、数字化升级项目,降低企业转型的短期成本负担。同时对能效领跑者、绿色智能工厂、零碳排放智慧园区等在土地、资金、排放指标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另外强化政府绿色采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社会消费偏好向绿色智能产品转移,以需求侧的持续拉力支撑供给侧的深度变革。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筑整体联动、智慧高效的制度体系。建设一体化生态环境治理协同平台,打通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业务流程协同壁垒,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任务精准派发、过程实时监控与结果科学评估的全周期管理。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县乡的数字基础设施投入,系统开展数字技能培训,弥合数字鸿沟,推动生态智慧治理能力均衡发展。健全体现数字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体系,构建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长效制度环境,为数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作者系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