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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经济的重点任务是“八个坚持”,其中包括“坚持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对于省际毗邻地区而言,在所隶属的行政区划中通常属于边界地带,农业发展要素禀赋相对充裕,从地理空间上看,相邻的同质区域汇聚要素资源易于形成农业生产领域的范围经济,为农业规模经济的实现创造条件。因此,省际毗邻地区跨行政区联动发展的关键着力点之一在于协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须通过强化政策沟通合作、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加快经营主体集聚、促进设施服务共享的举措实施,携手擘画“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画卷。
强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政策沟通,构筑协同发展坚实基础。注重顶层设计,推动政策协同,创新合作机制,为省际毗邻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一是争取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两个或两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在省际交界地带共建农业农村融合发展示范区,赋予跨省际合作发展先行先试的政策权限,共同向上争取国家财政专项支持,建立跨省财政协同投入机制,探索税收分享、统计指标分算等制度创新。二是因地制宜构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合作开展省际毗邻地区农业资源摸底调查,依据自然地理条件及气候特征,在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编制上加强沟通,协同保障粮食供应稳定,共同谋划经济作物种植布局,协调发展林业、牧业、渔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三是建立常态化跨区域联合工作小组。成立由县级农业农村委(局)及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建立定期会商机制,负责协调解决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问题,联合制定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和监督评估体系。
合力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打造产业协作平台载体。共建园区平台,共育市场主体,共引科技资源,夯实省际毗邻地区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基础。一是合作组建现代农业园区开发公司。省际毗邻地区共同出资组建现代农业园区开发公司,明晰股权结构和收益分配方式,负责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打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化运作平台。二是联合开展农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合作制定招商引资政策,规范和统一优惠政策标准,重点引进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推动区域现代农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稳定供应链。三是共同争取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入驻。合作争取国家级、省级农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在毗邻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科技育种、土壤整治、数字管护等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和转化应用,提升园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智能化水平。
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发展,集聚现代农业要素资源。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动员农户参与,支持服务主体,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一是协力支持农业合作社的联合经营。鼓励和支持省际毗邻地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跨区域联合合作,通过组建联合社、产业联盟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建立资源共享、品牌共创、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组织化程度和市场谈判能力。二是鼓励农户积极融入现代农业体系。引导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主体积极参与毗邻地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小农户通过加入合作社、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服务等多种方式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三是支持生产性服务主体跨区域作业。共同培育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发展,破除跨区域作业壁垒,统一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搭建区域性农业服务供需对接平台,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资源在省际交界范围内优化配置。
推动公共设施和服务的共建共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公共服务,共保生态环境,不断提升省际毗邻地区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协同推进省际毗邻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建设标准和管护要求,保障生产经营跨区域衔接,合作重点规划建设灌溉水利设施和乡村道路网络,实现重要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及高效利用。二是拓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辐射范围。根据农村人口流动和分布趋势,合作提供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农家书屋等公共服务,探索农村公共服务跨区域共享实现路径,试点建立社会保障、医疗服务跨省结算和接续机制。三是携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联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统一环境治理标准和监管要求,特别强化农业面源污染协同治理,建立跨省界河流湖库水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作者:刘晗,系重庆工商大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研究院教授、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本文系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城乡融合发展统计评价体系研究”[2025LZ012]的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