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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金昱希)12月8日,在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介绍,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练奇峰表示,规定实施后,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其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都没有受到影响。之前一些“小哥”担心平台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负担的问题,税务部门通过加强对平台的监督管理严格予以禁止,后续还将进一步严加督促,切实保护平台上各类“小哥”及家政服务等便民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定实施后,涉税信息报送带来的纳税意识增强和税收成本内部化,使通过“刷单”虚增流量的行为开始减少。同时,规定打破了平台经济“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所带来的信息壁垒,原来一些平台企业自身不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仅通过帮助其他主体开具发票来虚增平台注册地收入,并以此骗取地方奖补的行为难以遁形,使得这类“空壳平台”和“开票经济”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
此外,一些过去难以发现的问题,如平台内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以及通过隐匿收入、分拆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转变主体身份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等也都容易被暴露和发现,为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分类治理,以合规管理促合规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税务部门将继续抓好规定深入落实,稳步推进合规管理工作,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