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记者4月14日从民政部了解到,民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两部门首次联合出台的民政领域高技能人才文件。《意见》共六部分15条内容,明确了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人才使用制度、畅通人才评价通道、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民政技能人才是国家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介绍,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矫形器装配工、假肢装配工等民政传统特色职业从业人员,广泛活跃在民政生产服务和技术创新的第一线,是民政技能人才主力军。
“但是,这支队伍还存在总体数量短缺、受教育程度不高、培养能力不足、结构不合理等短板,亟须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建设力度。”民政部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司副司长张宇星在民政部4月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意见》提出,到2030年,民政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岗位使用更加合理、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更加有力,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升、结构不断优化、收入稳定增加,政策环境、社会氛围、职业认可明显改善,对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
在人才培养方面,当前基层民政技能人才存在受教育程度不高、培训经费不足等问题,一些领域技能人才存在缺口。对此,《意见》明确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强化紧缺人才培训,特别提出要加大对养老护理员等紧缺人才的培训培养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并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
此外,《意见》从完善人才使用制度、畅通人才评价通道、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对民政领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系统性措施。
“在人才评价方面,基层反映较多的是评价机制不完善、参加职称评审渠道不畅等情况。”张宇星表示,对此,《意见》明确要拓宽职业发展通道、畅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以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同时,张宇星还表示,针对基层民政技能人才待遇偏低、津贴补贴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意见》强化了激励保障,综合了涉及技能人才津贴补贴的各类政策,明确提出要提高人才待遇水平,完善人才津贴补贴制度、加大人才激励表彰力度。“既用事业引才育才,也用待遇稳才留才,充分激发广大民政高技能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陈涵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