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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快速融入生产、消费、流通、分配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2024年11月,国家数据局印发实施《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以建设可信可管、互联互通、价值共创的数据空间为重点,分类施策推进企业、行业、城市、个人、跨境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和应用,为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提供有力支撑”,标志着我国数据要素价值链迈入了以“可信”流通为标志的新阶段。
所谓可信数据空间,是指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一种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行动计划》提出,到2028年,可信数据空间运营、技术、生态、标准、安全等体系取得突破,建成100个以上可信数据空间,形成一批数据空间解决方案和最佳实践,基本建成广泛互联、资源集聚、生态繁荣、价值共创、治理有序的可信数据空间网络,各领域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数据生态体系。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和创新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开放包容的文化氛围和强大的创新集聚效应。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可信数据空间有助于加强大湾区跨境数据高效流动和安全利用,为构建面向未来的“国际数据枢纽”和发挥大湾区在数字贸易中引领作用意义重大。
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可信数据空间,旨在为数据的生成、流通、共享和使用提供一个安全、合规、可信的环境。其核心特征体现在“可控”“可管”和“可防”三个方面。“可控”通过明确访问权限和管理规则,确保跨境数据资源的流向和用途始终在控制范围内,通过身份认证机制和系统权限分配实现数据访问的精细化控制;“可管”通过技术手段构建数据存证体系,保障数据流通利用全流程留痕,同时通过法律和管理规范补齐信任体系短板,实现数据的多维度管理;“可防”通过预警监测、行为识别和事件溯源等机制,建立健全的数据流通安全防护体系,提升全场景、全流程的数据风险防范能力。
构建大湾区跨境可信数据空间解决了数跨境据要素提供方、使用方、服务方、监管方等主体间的安全与信任问题,有效应对了数据跨境流动中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挑战。不仅将促进数据要素跨境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还有助于推动数字技术创新,为数字贸易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增强我国在全球数字经济中的竞争力,共同推动全球供应链的优化和跨国企业间的信任度提升。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在数据要素跨境流动方面做出一系列探索。例如,广州市首例跨境数据资产入表项目启动,标志着大湾区在跨境数据资产管理方面迈出重要一步;粤港澳大湾区科研科创数算协同平台的正式启动;澳门科技大学构建的“规则+管理+技术”三位一体保障体系已成为数据跨境标杆。政策方面,大湾区已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实施指引》和《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备忘录》等。
尽管如此,粤港澳大湾区仍需不断探索和构建全面、高效、安全的跨境可信数据空间。为此,需要在以下方面着力:
夯实跨境数据空间技术安全底座。一方面,加大数据基础设施投入和技术创新应用。包括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平台等,以支撑大量数据的高效传输和处理。同时,利用区块链、加密技术等保障数据传输和存储的安全,确保跨境数据流动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另一方面,提升跨境可信数据空间可信管控能力。一是完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数据分类标准,在分级管理基础上实施精细化的访问控制策略,确保数据的安全可控。同时,定期对数据进行审查和更新,为数据的跨境流动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建立动态感知与风险识别机制。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潜在的安全风险进行预测和识别,为决策者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三是强化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多层次的安全监测网络,实现对数据泄露、篡改和滥用行为的全方位监控。设立专门的应急响应团队,负责处理突发的安全事件,确保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同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强化政策协同和制度保障。依据《行动计划》要求,加强粤港澳三地在跨境数据流动方面的政策协调和法规统一。例如,制定统一的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机制和数据保护认证体系,以及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规的对接。通过这些措施,为跨境数据流动提供清晰的制度框架,增强数据流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推动国际合作与数据治理规则对接。通过与欧盟、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推动与国际数据保护标准的对接,优化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提升数据治理水平。例如,澳门科技大学构建的“规则+管理+技术”三位一体保障体系,为大湾区乃至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数据跨境管理方面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并逐步推广至其他重点行业。
促进数据要素自由流动与区域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应推动跨境数据流动在金融、医疗、教育等行业的自由流动和应用,以促进产业升级和创新。通过建立跨境数据空间,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安全、可信的数据交互环境,支持企业开发新的业务模式和服务。此外,大湾区应加强内部协同,建立粤港澳三地数据跨境流动的协调机制,推动三地数据政策的对接和互认,实现区域内数据的自由流通和创新应用,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刘小燕 湛江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