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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黄庆华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这是党中央着眼解决“三农”问题、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的重大决策。新时代新征程,要结合市情农情不断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农村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性、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农村社区的稳定性。二是坚持维护农民利益优先原则。以维护农民的经济利益为核心,统筹保障农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重权益。三是坚持城乡和区域融合发展原则。注重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同化推进。四是坚持特色发展绿色发展原则。充分挖掘特色丘陵山地资源,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将生态保护贯穿农业发展全过程。五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原则。注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优化政策效能,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的工作重点。一是健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机制。利用好数字化融资平台,推广特色农业贷款产品,为特色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发展丘陵山地特色农业集群,打造现代高效农业产业集群,开发高山特色农产品;推动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化,完善循环农业产业链条。二是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构建现代化农村交通体系,完善天然气、信息网络进村配套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升农村医疗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推进乡村文化建设。三是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推动城乡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城乡共同繁荣;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持续推进小县大城、强镇带村、强村富民贯通联动改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周振超
加快形成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治理新范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推动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对进一步推进超大城市治理作出系统部署,提出要聚力打造建立智慧高效城市治理体系标志性成果。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形成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治理新范式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人民城市理念为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供价值遵循。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城市运行和治理的行动准则。一方面,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围绕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等推进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提升城市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另一方面,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与城市共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数字城市布局为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首先,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健全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推动城市治理各方面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其次,以数字技术赋能,有效消除层级与职能部门间的信息阻隔。最后,完善数字平台,加强政府与社会的联系。
敏捷城市实践为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指出实践路径。一是建设全域数字化敏捷动态治理体系,让城市运转更全面、更清晰、更高效。二是构建灵活转换的体制机制,打破传统的层级壁垒,实现以系统理念驱动治理思维的有效转换、治理力量的充分吸纳推进多元协同共治。三是加强基层敏捷治理能力,坚持向街道“下沉、赋权、增效”,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精准服务水平,厚植基层敏捷治理的物质基础。
宜居城市目标为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明确标准。建设韧性城市、智慧城市、敏捷城市,归根到底是为了建设宜居城市。一是实现生活宜居,让城市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二是实现生态宜居,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三是实现情感宜居,以情感为纽带破解“陌生人”困境,筑牢家园情怀与互助意识。
重庆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谢俊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新动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创造性提出新质生产力的概念,要求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增强新动能、塑造新优势的发展方向。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坚持客观规律性、主观能动性和历史跨越性相统一。从客观规律性出发,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强调在认识和尊重自然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基础上,依据各地发展实情制定发展路径。从主观能动性出发,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强调高素质劳动者尤其是创新型人才在生产力跃升中的重要作用。从历史跨越性出发,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就是要坚持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努力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善于运用历史的、具体的眼光,着力培育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先进生产力质态。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忽视、放弃传统产业,要防止一哄而上,也不要搞一种模式。一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防止忽视和放弃传统产业,正确处理“立”与“破”的辩证关系。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防止“抄作业”和盲目跟风。三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防止搞一种模式。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坚持着力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一是“尊重差异”培育发展新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将产业基础作为新产业发展的“源头活水”。二是“量体裁衣”探索发展新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坚持特色产业优势“硬实力”和优化市场机制、政策等营商环境“软实力”两手抓。三是“因势利导”增强发展新动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根据各地的科研条件培育科技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引领诸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良性互动。
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宋瑛
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建设一流现代企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全局,确定了国资国企在新征程上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方位与工作重点。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对以更大力度更大决心全面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建设一流现代企业进行系统部署。要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奋力培育一流现代企业。
建立“三攻坚一盘活”改革长效机制。在“止损”方面,坚决关停并转无实质业务、无发展前景的非主流企业。在“瘦身”方面,聚焦主责主业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凡是不符合“三个集中”布局的原则上都应调整,聚焦“六大领域”尽快形成合理的国有资本布局,减少法人户数。在“提质”方面,通过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激发企业活力和创新动力,整合重组地方投资运营公司做大资产规模。在“增效”方面,深耕主业、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产业链做精做强,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完善国资国企科技创新机制与投融资机制。一方面,支持央企国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全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引领构建产业链合作生态,形成链长带动型高能级创新联合体。另一方面,深化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改革,积极培育国资创投、种子基金、直接融资等多元化产业投资模式,在科技创新、园区发展、建链强链补链等领域用好资本市场优势,优化产业投资布局。
以建设一流现代企业为目标锻造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内部运营体系架构。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加强董事会专业性建设,塑造选人用人和薪酬分配的市场化机制,形成有活力的人事体系和分配体系。二是优化授权放权机制,确保国资部门实现“真放权”。给予企业在投资项目、产权管理、重组改制、技术研发、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充分的市场自主决策权,提升市场敏捷度。三是深化人才选用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国企一流人才。依托“渝跃行动”“新重庆引才计划”等,支持国有企业引进世界一流企业家与科学家,大力培养大国工匠与青年人才。
长江师范学院管理学院院长 郑万军
完善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体制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强调,要完善生态文明管理体制,打造全市域整体大美支撑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构建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要持续强化“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展现“上游担当”,聚焦生态制度创新、生态治理增效、绿色低碳转型重点方向,着力完善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体制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一是源头严防。从源头上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用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划许可和执法全链条闭环治理机制,科学编制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二是过程严管。强化过程管控,迭代发现问题解决、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职责溯源的工作机制。三是后果严惩。从严追责问责,一手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建设,一手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落实。
打造整体大美支撑体系。一是构建“大美”空间。着眼全市“一盘棋”优化“大美”空间格局,以优化山城江城国际大都市风貌为牵引,联动美丽都市、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一体推进。二是夯实“大美”本底。依托“山在城中,城在水中,人在山水中”的自然本底,统筹城市更新提升与巴渝和美乡村建设,着力改造城乡风貌、提升人文气质。三是提升“大美”成色。着重通过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完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巩固长江“十年禁渔”和三峡库区危岩地灾防治成效。
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一是调结构。通过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二是激活力。按照“产生者付费”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健全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建立绿色税收调节激励机制。三是增效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建立健全“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市中特中心副秘书长、秘书处处长 李钰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守正创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其中之一便是“坚持守正创新”。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守正创新,既能确保改革方向和改革道路的正确性,又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强社会活力,确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使中国式现代化始终生机勃勃。
坚持改革理念上的守正创新。在理念上坚持守正,就是要求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确保改革的方向不偏离发展主线。在理念上坚持创新,就是要求我们在改革过程中,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优化和调整发展思路,敢于突破固有框架,提出新的思路和办法,推动制度设计和具体措施创新,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改革方法上的守正创新。在方法上坚持守正,就是要求我们从过去的改革经验中汲取养分,在已有的成功经验和传统方法中发掘新的改革路径。在方法上坚持创新,就是在改革过程中要注重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尤其是通过引入现代化的管理工具、智能化的技术手段来提升改革的效率;要注重试点试错,通过小范围内的试验渐进推进,通过改革试点和系统集成,确保方案设计的科学性。
坚持改革制度的守正创新。在制度上坚持守正,就是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不断巩固社会主义的制度根基。在制度上坚持创新,就是要在改革的各领域各环节不断推动创新,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更好地满足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