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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金昱希)10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表示,人民银行立足金融宏观审慎管理职责,制定和实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
陶玲对政策实施落地的情况进行了具体介绍。第一项政策是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房贷利率事关千家万户,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站稳金融工作人民立场、惠及民生的具体举措。目前,大部分存量房贷预计将在10月25日完成批量调整,意味着在10月26日就可以通过贷款银行的指定渠道查看调整结果;部分中小银行完成调整的时间可能会略晚,总体预计将在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第二项政策是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至15%。出台这项政策的目的是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9月24日政策发布后,总行指导各地分行因城施策,配合城市政府迅速落实。目前,除北京、上海、深圳三个一线城市自主采取差异化安排外,全国绝大多数城市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15%。不少城市同步调整了限购、税收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市场信心和销售都出现了改善。
第三项政策是延长两项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这项政策是对前期出台的两份政策文件进行调整,9月29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已经联合发布了调整通知。一是调整2022年11月的“金融16条”,原规定对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房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允许展期一年,并可不调整贷款分类。这项政策有利于稳定房企融资,改善行业资金状况,原定于2024年底到期,人民银行将政策延期至2026年底。二是调整2024年1月的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通知,原规定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企,全国性商业银行发放的经营性物业贷款,可用于偿还企业及集团的房地产相关贷款和债券。这项政策放宽了贷款用途,有助于房企改善资金状况,原定于2024年底到期,人民银行将政策也调整到2026年底到期。
第四项政策是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是一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5月17日,人民银行宣布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激励银行发放商业贷款,支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这项政策的目的是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从实施情况看,人民银行配合住建部成立工作专班,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下,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存量房收购工作将取得进一步的积极进展。
第五项政策是支持收购房企存量土地。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允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向有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收购房企存量土地,人民银行提供必要的专项再贷款支持。
陶玲表示,总体上,近期人民银行还出台了降准、降息等一揽子金融政策,这些政策跟上述房地产金融政策一起,对提振信心、稳定预期将持续地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