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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陶媛)10月9日晚,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共9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政策支持。各地在保障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夜间充电执行低谷电价的基础上,结合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日间补电需求,可在日间设置部分时段执行低谷电价,以引导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更多在低谷时段充电。
同时,充分发挥省级层面对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统筹作用,采用奖励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城市公共汽电车行业转型升级发展、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可持续运营、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等深化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方面的引导。
此外,《意见》指出要改善设施条件。支持在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自有、租赁场站建设完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设施,保障用电接入条件,有效满足车辆充电需求。
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公众出行习惯发生深刻变化。为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意见》提出了五方面共15项政策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支持,促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