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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位于长江重庆段的果园港,是我国内河最大的水铁公多式联运枢纽港。新华社记者 唐 奕摄
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推动交通物流提质增效升级,更好服务支撑实现“物畅其流”。
为什么要加快推进“一单制”“一箱制”?当前,我国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情况发展如何?如何更好解决制约“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记者近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促进提质降本增效
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是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内在要求。
“多式联运具有产业链条长、资源利用率高、综合效益好的特点,可以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是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的有效途径。”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昕介绍。但不同运输方式在实际相互衔接过程中,也存在单证多次填报、单证信息联通不畅等问题。
“一单制”“一箱制”就是通过打造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负责的服务模式,提供“门到门”和全程“一箱到底”的高效运输服务,从而有效提升多式联运的效率。
我国在建设交通强国过程中,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深入研究推广“一箱制”模式。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及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郑平标表示,自2016年以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启动了4批次、116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围绕设施互联、信息互通、模式优化等,着力推进多式联运创新发展。这些政策的出台和项目实施为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和实践基础。
“近年来,各地围绕‘一单制’‘一箱制’不断探索创新。”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韩敬华介绍,重点港口拓展“门到门”全程一体化服务,探索创新“一单联运”业务;重庆、成都、浙江义乌、武汉等地依托中欧班列开展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功能和融资模式探索。
比如,2018年,宁波舟山港集团率先在“渝甬通道”运营平台与多家主流船公司签订海铁联运全程运输协议,开启多式联运门到门“一单制”运输。通过制定统一的服务规则,宁波舟山港集团将海铁联运全程运输业务的操作、商务结算、报文传输等模式统一到平台。2022年,宁波舟山港集团完成海铁联运全程运输出口重箱12.9万标箱,同比增长19.4%,占全港海铁联运出口重箱的比例提升至18%以上。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也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刘昕认为,“一单制”“一箱制”是多式联运发展的高级形态。加快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有助于更好发挥多式联运在支撑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于扩大我国制度型开放、探索“一带一路”运输贸易新规则、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多式联运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从国际上看,“一单制”“一箱制”也是大势所趋。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刘占山介绍,欧美发达国家建立了内外贸两套集装箱运输体系,其中外贸段运输基本采用ISO国际标准集装箱,内贸段运输则换箱为大陆标准集装箱。近年来,随着运力资源紧张和市场细分加剧,一些经营主体也开始尝试发展内贸箱国际联运业务,推动集装箱运输“一箱到底”。
在我国,近年来,以铁水联运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集装箱运输“一箱制”得到快速发展。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完成477万标箱,同比增长9.2%。
以重庆为例,近年来,重庆市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等出海出境大通道,探索试点多式联运“一单制”,签发铁海联运“一单制”提单。在“统一品牌、统一规则、统一运作”原则下,“一单制”提单已在重庆、甘肃、宁夏、湖南等地实现常态化签发。截至7月,重庆市累计签发铁海联运提单、国际铁路提单超9700票、货值约44.6亿元。
加强协作破解痛点
《意见》明确了未来3年到5年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专家表示,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制约“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痛点。
韩敬华表示,目前,“一单制”“一箱制”发展虽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数据信息不共享、服务产品不丰富、制度规则不衔接、保障机制不健全、经营主体培育不到位等问题。为此,意见从推进多式联运信息互联共享、推进国际多式联运单证应用创新、拓展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功能、健全多式联运“一箱制”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完善多式联运标准规则6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其中,解决多式联运信息数据互联共享问题是关键。“打通多式联运信息壁垒,是促进多式联运单证电子化、实现单证信息高效流转的重要基础。”刘昕表示,要加快推进多式联运数据开放和系统对接、支持多式联运信息集成服务发展、推广应用标准化多式联运电子运单,鼓励企业开放多式联运数据及接口、整合集成不同运输方式信息数据、开展标准化业务流程改造。
要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功能创新拓展。郑平标表示,《意见》提出依托国际铁路联运运单、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多式联运提单等,探索推进以铁路为主的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化,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同时,在国家政务数据共享机制下加强交通运输、商务、海关等部门数据共享,优化多式联运“一单制”通关监管。
此外,我国不同主体间集装箱运输存在标准不互认等问题。刘占山表示,要加快健全完善集装箱多式联运标准,推进全程在线跟踪技术应用,以期优化“全程不开箱”流程管理。
韩敬华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