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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赵艳艳)6月2日下午,北京市税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鑫在会上介绍了中关村先行先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实施一年多以来的情况。
中关村是中国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关心和支持中关村企业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快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田鑫介绍,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支持北京市创新发展的需要,更好发挥税收政策对中关村建设的支持作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有关涉税配套政策。
第一,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该政策的出台,将税收优惠力度较原政策提高了1/3,更好地激发了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第二,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项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有利于促进基础研究投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注册的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可自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3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政策有利于提升企业股权激励效果,促进人才与企业共同发展,为首都发挥科技创新优势增加动力和支撑。
田鑫表示,据最新统计,2022年,全市共有11113户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加计扣除金额457.85亿元,新增加计扣除额114.46亿元,实际减免企业所得税14.29亿元,新增实际减免企业所得税3.5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