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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沂水县分中心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通过深化全流程电子化、加强交易活动管理、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实现交易平台标准化、交易项目目录化,交易信息公开化、交易流程电子化、交易费用制度化、交易服务责任化,交易监管智能化,为营造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互联网+交易”,实现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交易项目全流程网上办。认真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全流程电子化要求,推动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自入场登记到信息发布、交易文件下载、开标评标、签发中标通知书、合同签署等全部实行线上操作,网上运行,实现招标采购线上化、无纸化、数字化。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招标、采购类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所有交易行为全程网上操作、现场直播,无需制作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不仅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成本,而且避免了现场开标招标采购人、投标人、评审专家见面的可能,杜绝了相互交流、围标串联的可能性,保证了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中心建设了17个独立的电子评标室,配备了平板签章和云签章设备,评审专家通过易采虹调度系统或者省调度系统,均可与远在其他地区的评审专家进行视频会议、独立远程评审,避免了专家到一个评标地点聚集,有利于专家独立评审,实现有限专家资源充分共享,提升了评标质量和效率。
“线上+减免”,规范投标保证金为企业减负。
将投标保证金收退纳入电子化管理。全面实现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和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保证金在线查核。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为进一步减轻投标企业负担,允许投标企业通过交易系统,选择使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取消诚信企业投标保证金。自2021年10月开始,沂水县对财政性资金招标的项目,取消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单位收取招标投标保证金,年可减轻企业现金流负担5000万元,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改造+管理”,提升现场管理智能化。
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投资50万元对评标区进行了改造,升级了门禁、屏蔽、监控、存储、云签等设备,最大程度减少评审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创新交易现场管理方式。建立专门的交易活动监督室,加强交易活动评审现场管理,监管部门、公证部门全部在监督室通过视频监督开标、评标过程,代理机构通过视频会议程序服务评标工作,实现交易活动物理隔离、远程监督、视频服务、线上公证。推进交易自动数字归档。按照市中心打造“一键归档”数字档案管理要求,购置了电子档案设备,加快推进电子档案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心音视频监控系统数据对接,实现交易资料自动数字归档。
“机制+共享”,完善交易运行体系。
进一步完善交易运行机制。完善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招标项目事前咨询、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专家抽取线上申请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交易流程、精简交易材料、合理安排项目进度、提升风险防控水平,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公平性。完善链条促进信息共享。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为抓手,完成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与投资项目监管平台、行政审批平台对接,代理公司在交易系统中进行项目注册登记时可以获取项目立项审批信息,审批科室也可通过交易平台调用招标结果信息,实现交易数据的互联互通、共用共享。同时,大力推进中标通知书、合同线上办理,促进无纸化交易服务再提升。
“信用+监管”,加快诚信体系建设。
事前推行告知承诺。实行交易参与各方事前承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市场主体以及评标专家,以规范格式作出信用承诺,促进承诺对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激励各方交易主体诚实守信、依法履职。事中加强评审核查。在交易活动评标现场由评审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查询核实,查询结果与监管部门诚信分值结合,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对交易活动存在风险的提前做好防控,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让诚信经营的企业获得更多中标机会。事后开展监督评价。建立交易主体标后互评的诚信评价机制,由监管部门、项目单位、交易中心、代理机构、投标单位进行相互评价,查找交易活动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收集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评价结果作为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营造“一地失信、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
沂水县分中心将继续优化交易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加强现场管理,完善运行体系,为优化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通讯员 宋坤 安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