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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杨亚楠)1月18日,国新办就2020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为2.56,比上年缩小0.08。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754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3.8%。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7869元,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6443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6249元,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1172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0294元。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元,比上年名义下降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07元,名义下降3.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13元,名义增长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