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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张慕琛)日前,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发布2018年以来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其中,完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方面成效显著。
健全农业农村法律体系方面,配合立法机关制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新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今年6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实施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着眼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加快推进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物安全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
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证便民、一网通办、产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决策部署,结合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2018年以来先后三次对我部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共对27部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对18部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清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发布公告取消25项证明事项。根据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公告发布我部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方面,制定《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细化审核范围、主体、内容、程序、方式和责任,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把关监督,确保了我部制发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对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