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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张慕琛)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第一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为筹集财政资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10年期)。
《通知》表示,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7月16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86%;按半年付息,每年1月16日、7月16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7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日期安排,2020年7月21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22日进行分销;7月24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10:35至11:35。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通知》提到,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8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5个、30个和35个标位。
《通知》强调,发行款缴纳方面,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0年7月22日前(含7月22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