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光明网讯(记者 陶媛 张慕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央行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通过下调逆回购和MLF利率等货币政策,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2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布,1年期LPR为4.05%,5年期以上LPR为4.75%,分别较上期下降了10个和5个基本点。3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则与此持平。引导LPR利率下行,为企业应对疫情影响、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期【金融专家网上说】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教授孟庆斌、中国传媒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系教授方英对此进行独家解读,积极向公众科普LPR的相关概念和重要意义,LPR改革对增强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提高贷款市场竞争性的积极作用,以及LPR的“换锚”方案和未来发展。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叫贷款基准利率。它的英文是 Loan Prime Rate,简称LPR,是商业银行给他最优质的客户所执行的贷款利率。孟庆斌介绍,LPR采用集中报价和发布的机制是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有四个积极作用:第一是有利于强化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的建设,促进定价基准由央行制定向市场决定的平稳过渡;第二是有利于金融机构信贷定价机制的透明化和效率的提高,增强自主定价能力;第三是有利于减少非理性的定价行为,维护信贷市场公平有序的定价秩序;第四是有利于完善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机制,为进一步推行利率市场化奠定制度基础。
“因为LPR是由18家商业银行共同决定的,所以不用担心某几个报价行联手故意抬高市场的利率。同时,这些报价银行作为直接的贷款机构,对市场的变化也是最清楚的。”方英表示,这就保障了发布LPR的准确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