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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陶媛 张慕琛)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保障金融体系与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对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尤为重要。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等一系列举措,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进行纾困帮扶。同时,不断增强银行业、保险业的市场流动性和风险抵御能力,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断提升。
本期【金融专家网上说】邀请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教授顾雷进行电话采访。他介绍,政策措施将紧抓做好金融服务、加强科技应用、增强使命意识、完善制度机制、改善工作作风等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建设当中的“生力军”,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其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疫情期间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也十分重要,金融机构通过充分利用互联网渠道非接触、广覆盖、精准触达的特点,及时向小微企业伸出援手,为其化解疫情带来的难题,帮助小微企业逐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同时,在中国银保监会的部署下,金融机构转变思路,借助互联网贷款等新技术、新手段,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通知》发布后,各地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纷纷响应,以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为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谋实惠、促发展。
广东银保监局对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保障企业的贷款申请开辟绿色通道,鼓励24小时内完成贷款发放,同时鼓励银行放宽疫情影响期间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中国工商银行将信用贷款额度提升至最高1000万,同时推出“抗疫贷”“医保贷”“用工贷”等专属线上信用贷款,截至2月25日,已发放信用贷款余额超过350亿元,服务小微企业超过7万家。
浙江嘉兴海宁市卫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新增的一笔100万元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20个百分点,产能提高了60%以上,为当地政府、企业等提供口罩近十万个。
“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和营业时间,加强网上金融业务的办理,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顾雷表示,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要从制度上保障、从组织上推进、从资源上倾斜、从流程上优化,这在疫情期间显得尤为重要。
《通知》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积极的推动作用,金融机构采取的针对性应对措施,为其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保障。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全国各省市的银保监局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开辟了融资的绿色通道。这有助于协调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各种复杂关系。同时,督促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机构根据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酌情增加贷款、租赁、保理的额度,缓收或免收租金利息。各地银保监局加大了对随意抽贷、压贷、断贷银行的监管力度,这也充分体现了中国银保监会系统在这次疫情中给予中小微企业的积极支持。
另一方面是一系列政策措施起到了良好的辐射效应、示范作用。《通知》发布以后,全国各地纷纷响应,北京、上海、山东、江西等地先后发布了扶持本省市或自治区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并集中在加大融资支持、延长社会保险缴纳期、减免相关的税收费用等方面持续发力。
以北京市为例,出台了多项具体措施,包括推行网上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延长许可有效期、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企业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从本次《通知》可以看出,银保监会出台各项举措,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进一步纾解中小微企业困难,在抗击疫情、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顾雷表示,“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在用好国家金融扶持政策的同时,还要练好‘内功’,积极自救。首先要以线下业务为依托,积极拥抱互联网,向线上转型。其次要创新更加适合形势的商业模式,以谋发展。”
顾雷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国金融市场产生波动是正常的,也是符合金融规律。但是,疫情的影响一定是短期的、暂时的,决定一国金融市场前景的是经济金融发展的基本面。我国经过长期不懈地改革开放和加强监管,尤其是近年来一直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中国经济的韧性显著增强,抗冲击能力也得到了大幅提升。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为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出台了《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其中,湖北地区各类企业适用上述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湖北地区配备专项信贷规模,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此外,《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通线下和线上等多种渠道,为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提供便利。要及时受理企业申请,限时回复办理。要对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贷款进行专门统计、密切监测。《通知》指出,将从监管政策、货币政策和财税政策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对于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在货币市场、债券市场方面,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货币市场融资,合理降低市场融资成本,适度增加债券投资,并做好债券承销工作。在资本市场方面,银保监会将继续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对接上市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对生产经营基本面良好,具备发展空间的上市公司,鼓励采用综合授信方式给予支持。对出现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但前景良好的上市公司,可合理采用多种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帮助其渡过难关。
中国银保监会还将进一步推进理财子公司设立,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在前期已批准16家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理财子公司数量,对风险管控能力较强、总资产及非保本理财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银行优先批设。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参与设立理财子公司或合资设立外方控股的理财子公司。按照资管新规要求,稳妥有序完成存量资管业务规范整改工作,对到2020年底确实难以完成处置的,允许适当延长过渡期。对偿付能力充足率较高、资产负债匹配情况较好的保险公司,允许其在现有30%上限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疫情期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多项政策通知,有力地支持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并做好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的相关工作。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还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的工作配合,主动沟通,密切协作,增强政策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目前,大部分的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已逐步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健康发展。未来,中国金融体系、金融市场将继续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