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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张慕琛)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诉办法》),旨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投诉办法》将消费投诉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界定,消费者因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或者接受银行、保险相关服务与银行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产生纠纷,并向银行保险机构主张其民事权益的行为。明确投诉程序,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15日内办理完毕并告知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30日。明确银行保险机构为处理消费投诉责任主体,并对消费投诉事项进行属地管理。同时,完善了投诉处理机制,为改变投诉处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况,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溯源整改、责任追究制度。监管部门将定期通报披露转送银行保险机构的消费投诉情况。
本次《投诉办法》的发布,有助于畅通投诉渠道、提高处理效率,提升消费者对银行保险机构投诉处理工作满意度。同时,也将有利于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强化监管为民理念,坚持依法履职,指导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