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恰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派出“红石榴”志愿服务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东盟分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保障消费者权益,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宣传活动,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普及税费政策、发票维权等涉税知识,让税法宣传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上个月我们公司部门聚餐,在结账时商家以享受了团购优惠为由,拒绝开具发票。经过税务局的积极调解,终于帮我拿到了发票,同时还给我们普及了发票维权的知识。”魏女士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平台来电反映。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后,她对税务局的耐心化解连连点赞。
“这一招是商家为了不开发票最经常使用的理由。有不少消费者提出通过优惠买单、团购等方式结算费用时,多数商家拒绝提供发票。问及原因,答复均为顾客已经享受了优惠,如果需要发票,只能按原价支付。经营者利用优惠方式来招揽顾客,本无可厚非,但如果以打折的诱惑来逃避开发票的义务,这个行为就不可取了。”办税服务厅邓晓梅介绍道。
“我们在梳理和分析日常涉税投诉工单时发现,拒开发票的纠纷占比较大。因此,今天我们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税法宣传活动,一方面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另一方面也是持续向居民和商家宣讲税惠政策,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法制股股长覃雪源说。
与此同时,税务人员还走进了日日鲜农贸市场周边与居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店铺,向商家宣传发票知识,同时引导他们依法开具发票、依法申报纳税,并对其进行电子发票开具操作辅导。“我正准备去一趟税务局咨询怎么操作呢,没想到工作人员就上门了!今天既学到了维权知识,又学会了操作,这样的便民服务活动建议经常举办。”双惠迎百货店老板陆胤欣喜地说,并表示一定诚信纳税,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
下一步,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将继续秉持“提供高效服务,守护人民权益”的理念,加强发票方面的宣传和辅导,加大税务监管力度,一方面引导消费者增强依法索取发票的意识,提高消费维权能力,让消费者提振消费信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另一方面引导经营者增强开具发票的意识,提高税法认知度和遵从度,提升社会综合治税效果,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市场经营氛围,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黄玲玲)